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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转载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6-6

     

       毕舸与第一代珠三角外来劳务者相比,第二代外来劳务者受现代社会文明同化的速度更快、程度更高,“权益保护、自身利益诉求”这些字眼,不断通过公共传播渠道,“感染”着外来劳务者,他们对人与环境的互动效应更加敏感,他们在接受城市公民文化时的积极性,很快就转化为保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性。这也是价值规律调节劳动力资源配置的生动体现。经济要素只有在流动中才能得到更好地保值增值。这是市场经济的通则。

      中山南下某制衣厂的35名女工,因为拒绝长时间加班被开除。一位女工说:“加班费每小时10元我都不想干。”(11月18日《中山商报》)

      如今的年轻外来劳务者,怀揣着一颗憧憬之心来到城市,其目的绝不再仅仅是那几百块钱的工资上,而是希望通过与这个城市的紧密接触,逐渐成为城市的一分子,成为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共享者之一。正如一个人不能是只有经济价值的单面人一样,这些外来劳务者,希望能够在工厂里学到技能、在学校里进修知识,有足够的时间与空间谈恋爱,进而成家立业,在城市奔跑的轨迹中找到属于自己的落脚点。

      中央电视台近日播放的一档新闻节目,以“老何和小何”为题,讲述了老何与小何两代外来劳务者的故事,父亲老何10年前到东莞当保安,月薪800元,10年后,因体力的衰退与年龄的增长,他成了一个靠修自行车为生的人;儿子小何,来东莞才1年多,已经换了五六份工作,每次都是他主动炒老板的鱿鱼,原因是多重的:工资太低、劳动与生活环境极差、比如当油漆工时一天十多个小时暴露于强烈腐蚀性的油漆侵袭中……加班时间太长、没有社保,等等。小何说:“我不想成第二个老何,日复一日地重复单调的工作,然后落入被抛弃的厄运中。我想找一份工资高些、有前途、能够让我学到很多东西的工作,然后扎根这个城市。”

      小何的话,何尝不是新一代外来劳务者的集体心声。像小何一样不断变换工作的年轻外来劳务者们,就是市场经济下的一个个流动的自由因子,弃低而去、择高而走。人的自由流动,是劳动资源流向能取得较高回报率领域的重要前提。

      那些被外来劳务者抛弃的企业,通常都是在员工权益保护上差强人意的企业。就如报道中的这些女工,虽然工资每月上千元,但基本工资实际很低,经常加班,每天工作达15个小时。这位外来劳务者的不满是自然的。表面的工资提高,实际是以综合权益的下降为代价。这些外来劳务者要辞工,却遭遇老板以扣压工资、不给经济补偿的方式拒绝,就更加证明了这家企业对员工权益的漠视。

      与当初的招工难一样,如今的拒绝加班被开除事件,不仅是一个经济信号,也是一个法律信号。在这些劳动纠纷中,外来劳务者不但无法获得签订劳动合同、社保、技能培训等必要待遇,而且还要忍受长时间加班、扣压工资等“霸王条款”。这些行为,按“劳动者权益保护法”的相关规定都属违法。不过,处于弱势地位的外来劳务者,很难在与企业的交锋中完全地自我保护,急需政府的法律与行政援助:劳动法规的严格执行,对违规行为一丝不苟的打击,对那些擅自扣压工资逼迫员工不辞职的企业予以严厉的惩罚,才不会重蹈下一轮“招工难”的覆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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